我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发布者:何峰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735

为配合我校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开展,保障本项工作科学有序、公平公正,结合研究生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学院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余国新、何峰

副组长:钱树斌、夏咏

成员:布娲鹣·阿布拉、刘国勇、曹健、陈玉兰、张靓靓、加依娜·米拉提汗、逄春蕾、王苗苗及全体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

本细则中推免生为普通推免,我院2024届应届毕业生推荐班级有农经19A班、农经202班、市营19A班、市营202班、旅管202班、经济学202班、国贸201班、国贸202班、会计学202班。专项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和“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由相关单位组织。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符合以下学业条件:

1.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前三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

2.被推荐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和双语班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四、推免生名额

推免名额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推免生文件执行。

五、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一)制定推免细则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2024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和相应的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1112:00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未按期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推研究生的资格,不接受后期补充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进行审查。

学院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鉴定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202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四)综合测评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应用(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科研潜能、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等。考核时间91310:3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100分记,其中本科阶段学业算数平均分(符合上述学业条件的必修课程)占比80%,综合测评成绩占比20%。最终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

总成绩=本科阶段学业算数平均分(80%+专业知识应用(10%+科研潜能(5%+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5%

(六)公示拟推免名单

对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七)申诉与复议

公示期间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开展复议督查。

(八)上报推荐名单

上报推免名单到校研究院,由研招办统一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六、其它工作

(一)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二)发现如下情形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等者;

3.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4. 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七、其他

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部门:我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2944

投诉举报电话:0991-8783172经济管理学院纪委)。

 

 

                              我院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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